金泰大廈
停車場管理、使用手冊
2002
年
8
月
目
錄
車位租用手續流程圖
................................
4
車位申
請
及審批手續說明
............................
5
辦理停車證說明
....................................
5
車位申請表
........................................
6
停車場安全管理協議
................................
9
停車場管理規定
...................................
10
停車場起卸貨區管理規定
...........................
12
車輛損失應變事項
.................................
13
車位類型及收費標準
...............................
15
關于:辦理停車證通知
.............................
17
交 接 班 記 錄
....................................
20
機動車輛出入登記表
...............................
21
車位租用手續
1.
租用車位請先與物業管理處相關部門辦理停車證等有關手續,不具備有效停車證的車輛將被拒絕進入地下停車場。
2.
申請者提供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保險情況復印件。資料不全者,將無法盡快辦理租用手續。如有更改車輛資料,請盡快書面通知物業管理處并辦理更改手續。
3.
每月的25日至30日為下期車位的票證發放時間,如需申請辦理固定停車位,申請者可在每月25至30日(遇節假日向后延)到物業管理處領取《車位申請表》,將相關資料填寫清楚,交回物業管理處。
4.
申請獲得批準后于當月3日內到物業管理處財務部交納車位租賃費,及領取停車證和發票等。并交納停車證工本費10.00元/個。
5.
申請獲得批準后如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未交納車位租賃費,物業管理處將視同此申請作廢,并不予保留車位。
6.
車位使用期限到期時,如還須繼續租用,則按上述規定提前辦理相關手續,如未及時辦理,將被視為放棄該停車位。
7.
物業管理處將根據車場情況采用適當的方法決定車位的審批 。
8.
物業管理處擁有對上述條款的解釋權,并有權修改上述內容而不需另行通知。
9.
車主必須自購各類有關保險,自然災害與不可抗力所帶來的破壞,物業管理處不負任何責任。
1.
大廈內地下停車場專供內部租戶使用,當租賃地下停車場的車位后,請到物業管理處辦理專用停車證,沒有停車證的車輛將不允許進入地下專用停車場。
2.
辦理停車證時,請您攜帶《車位申請表》、繳費收據、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保險單等,并請提供上述文件的副印件,到保安部部辦理相關手續。
3.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17:30時為辦證時間,如您不能在此時間內到物業管理處辦理手續,請提前24小時打電話:
咨詢,以便千亿安排相關人員為您辦理。
4.
每個車位管理費為
1000
元/月,此費用用于千亿官网安排專職人員管理車輛、控制車位、車場保潔及電力、照明供應。
5.
在您填寫《車位登記表》并繳納管理費后,千亿官网將為您辦理停車證,每個停車證收取工本費20元。
6.
管理費交納期限為1個月,1個季度及1年,管理處將提供相應的停車證。
7.
請您在停車證有效期到期前三天到物業管理處辦理新證,如不能及時更換新證,您的車將不能進入地下專用停車場。
8.
物業管理處擁有對上述條款的解釋權,并有權根據情況的變化而修改上述內容,但千亿會提前以客信的形式發出通知。
9.
車主必須自購各類有關保險,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所帶來的損壞,物業管理處將不負任何責任。
北京金泰大廈物業管理處
租戶名稱:(中文)
□寫字樓
□
商鋪
層
單元
此欄內容由物業部填寫:
申請編號: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車位區域:
駕照號碼:
車位號碼:
|
此欄內容由申請人填寫:
電話號碼(住宅):
(辦公室):
車輛廠名:
車輛類別:
車牌號碼:
車輛顏色:
注冊車主:
聲明:本人聲明上述所報全部屬實并愿意遵守有關車輛管理規定
租戶簽名(章):
日
期:
|
注意事項:
1.
使用者必須為本大廈租戶。
2.
停車證必須專車使用,車輛內容變更時,需與管理處聯系。
3.
請您按照大廈停車場的管理規則進出、停放車輛。
此表一式三份,租戶、保安部、物業部各留一份
停車場安全管理協議
為保證“金泰大廈”停車場(以下簡稱“本車場”)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滿足用戶的需要,特制定本車場安全管理協議如下:
甲方:
金泰大廈物業管理處
(物業管理處名稱)
乙方:
(車位租用個人/公司)
金泰大廈停車場僅供樓內租戶有償使用,由物業管理處辦理租用相關手續。
2
.物業管理處保安部負責停車場現場管理。
3
.甲方權利:
3.1
有權得到車位使用者的真實資料;
3.2
有權拒絕無有效票證車輛使用停車場;
3.3
有權調整停車場收費標準,唯須在調整前一個月通知租戶;
3.4
有權根據車位申請情況將其認為適當數量的空置車位批準其認可的人士或公司使用,或根據實際情況否決任何租戶所提出之新增車位申請。
3.5
對違反《停車場安全管理規定》的租戶予書面警告,對造成損失的,根據損失程度要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費用。
3.6
對于占用他人車位或阻塞交通者,物業管理處有權在聯系不到乙方或乙方不予配合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維護車場正常秩序。包括:將車拖走或上鎖,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
.甲方義務:
4
.1負責停車場安全及維護秩序;
4
.2負責停車場的清潔衛生;
4
.3負責停車場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
4
.4發生意外事故,負責出具事故報告證明;
5
.乙方權利:
5
.1按規定使用停車場的車位;
5
.2按規定使用停車場的設備設施;
5
.3繳納費用后,索取有效的收費單據;
5
.4車輛在停車場出險后,向甲方索取出險證明;
6
.乙方義務:
6
.1繳納車位管理費用;
6
.2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等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6
.3配合甲方人員對停車場進行管理;
6
.4提供車輛真實資料,及為車輛購買保險;
7
.如有其它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解決,協議條款與政府法律法規相抵觸按政府法律法規執行,而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8
.本協議附件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附本協議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蓋章:
蓋章:
簽字:
簽字:
附件一
停車場安全管理規定
1.
所有車主應將停車證放在所駕車輛前風擋玻璃的明顯位置,以便查驗。
2.
無論持有地上、地下停車場車證的車輛必須將其停放到指定車位。
3.
所有車輛必須遵守車場內交通標志的指示,嚴禁將車停泊于車場之任何出入口,不得堵塞行車路線及消防通道。
4.
任何人士不準在地下及地上停車場內修理汽車,如遇緊急事故并得到物業管理處同意的除外。
5.
任何車輛不準在本車場內洗車(抹車除外)。
6.
停泊于停車場內的任何車輛嚴禁裝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7.
遇有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指揮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8.
停泊于車場內的車輛,應將車門、車窗鎖好,嚴禁在車內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車內物品如有損失,與本車場無關。
9.
車場內禁止吸煙。
10.
所有違例車輛包括占停、未能出示有效停車證、阻塞交通等均由大廈物業管理處實施扣押,以維護停車場的秩序。
11.
進入停車場的車輛,應自覺服從車場管理員的管理。
2.
其他事項
2.1
大廈車場管理員為執行停車場管理之現場代表,負責車輛的管理工作。
2.2
停車場24小時開放。
2.3
停車場屬禁煙區,管理處工作人員會當面制止吸煙者。
2.4
凡進入樓宇停車場的人士應愛護停車場內的一切公物及設備。如因車主/駕駛員在停車場內行駛或停放過程中,造成樓宇設備或設施損壞,肇事者應照價賠償于物業管理處,拒付者將先被取消其停車證的有效期,余額將不予退還。在問題解決前,將不允許肇事車輛進入停車場。
2.5
物業管理處可隨需要而修改或增減本停車場管理規定,而事前無須做任何通知。
附件二
1.
樓宇停車場起卸貨區只供本樓宇/租戶及其有關單位暫時使用,由物業管理處統一管理。
2.
送貨之車輛,應嚴格按照車場標識行駛,按指定車位停放。不得停放在車位范圍外,不得在非停車區域停車,逆行違章,后果自負。
3.
貨車在駛入停車場時應慢速行駛(5公里/小時),不得搶行或高速行駛。下雨、下雪時更應小心慢行。
4.
送貨/提貨之車輛在進入停車場時,須提前通知物業管理處,并自覺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
5.
貨車在載貨、卸貨時,駕駛員不得離開車輛。載貨、卸貨完畢后即須駛離起卸貨區。
6.
起卸貨區只限載貨、卸貨運物用途,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7.
如因駕駛員在停車場內行駛、停放、載貨、卸貨過程中,造成樓宇設備或設施損壞,肇事者應照價賠償。拒付者,物業管理處有權禁止其繼續進入樓宇停車場,且向公安機關報案。
附件三
1
車輛損壞
1.1
交通事故
1.1.1
在停車場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雙方互相登記車輛資料;
1.1.2
立刻通知保安部人員到事故現場;
1.1.3
在保安部將事故現場拍照后,雙方將車輛靠邊停放,以防阻礙交通;
1.1.4
事故雙方可自行協商處理;
1.1.5
事故雙方不能調解,可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處理。
1.2
高空墜物砸車事故
1.2.1
目擊高空墜物砸車,應立刻通知保安部;
1.2.2
向保安部提供目擊資料,以便查出肇事者;
1.2.3
視損失嚴重程度,在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1.2.4
保安部根據受損車主要求出示索賠證明。
2.
車輛被盜
2.1
發現車輛在停車場失蹤,應立即通知保安部;
2.2
保安部將檢查車輛出入記錄;
2.3
待保安部確認車輛可能被盜后,將協同車主向公安機關報案;
2.4
車主向保險公司通知出險;
2.5
車主可向保安部索取車輛出險證明;
車位類型及收費標準
一、固定車位(地下)
1.
在停車場設專用車位,專車專用,隨來隨停,保證不被其它車輛占用;
2.
車位設明顯標識;
3.
固定車位只辦理月票年票;
4.
在停車證有效期內,遇停車位租用價格調整不受影響;
5.
收費標準¥
1000
元/月。
三、停車證工本費20元/個
四、
說明
車主租用車位先與物業管理處辦理停車證等有關手續,否則物業管理處有權拒絕不具備有效停車證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樣
表
致
:
閣下所有的車輛,使用之登記號碼為
車位號仍未辦理
月份/季度/年度月票停車證。
請到物業管理處從速辦理手續;若您已不需此車位,請書面通知物業管理處,接到此通知二周內仍未來辦理相關手續,視為自動放棄此車位,物業管理處對此車位另作安排。
金泰大廈物業管理處
年__月__日
編
號:
Permit No:
單 元 號:
Unite No:
車 牌 號:
Vehicle No:
車 位 號:
Car Park No:
有 效 期:
Valid Date:
請將此車證至于車前窗明顯處
Place the permit on a corner of windscreen
在地下車庫內泊車請勿占用他人車位
Please put the car in a crect place in garage
此證過期前,請到管理處續辦
Please renew the permit before it is expired
金泰大廈物業管理處
收費流轉單
車位編號
號
車位類型
¨
固定
停車費期限
應收金額¥
(經辦人填)
已收金額¥
(收款人填)
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號
|
金泰大廈物業管理處
收費流轉單
車位編號
號
車位類型
¨
固定
停車費期限
應收金額¥
(經辦人填)
已收金額¥
(收款人填)
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號
|
(
內部使用)
部 門: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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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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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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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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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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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物品、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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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門:
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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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 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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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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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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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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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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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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